| 新京报:新规对广告内容有什么规定?
刘:广告中只能登药品的名字、治疗什么病,但不能渲染药效。比如广告中只能登这个药治胃病,但不能说吃这个药病就能转好。
新京报:名人代言药品呢?
刘:我们从去年就开始规定,任何社会公众人物不能以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。药品也一样,比如你可以说你喜欢吃这种药,但你不能说你吃了这种药效果多好。
新京报:你认为这个《办法》实施后,对遏制药品虚假广告会起到什么作用?
刘:会有明显的改观。药品广告会更规范。特别是不允许去误导消费者,误导老百姓,将来老百姓要根据医院的意见和自己的判断来买药。
新京报:化妆品、美容等方面的虚假广告也是百姓反映的热点,这些类别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吗?
刘: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美容服务的广告管理办法也都在研究中,今后将陆续出台,今年完全出台也有可能。
应全面地看待中国广告作用
每个媒体都应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。中国的党报党刊,要杜绝虚假违法广告;都市媒体,要加大监管力度。
新京报:你认为媒体在违法广告发布中应承担什么责任?
刘:每个媒体都应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。我认为,中国的党报党刊,要杜绝虚假违法广告;中国的都市媒体,要加大监管力度。因为这是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。
新京报:是否有媒体负责人因发布违法广告而被追究责任?
刘:去年广电总局,新闻出版总署已经作出了这方面的规定。追究媒体负责人的情况,我的印象中,起码是警告了几家。
新京报:中国广告发展到今天,你对中国的广告怎么评价?
刘:广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,给我们这么多的欣喜和鼓舞,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引人关注和思考。
中国的广告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,经历了从无到有,快速发展,国际竞争等不同发展时期,现在已经步入了持续稳定发展的阶段。中国的广告已与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相适应,也与社会文明进步和消费方式相印证。中国广告推动着市场的竞争和技术的创新,也倡导着一种消费文明和商业文明。
我们可以准确地说明,广告业的核心价值只有全面协调广告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,顺应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潮流,广告业才能真正实现持续健康发展。
广告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更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,这就是中国广告不可动摇的鲜明特色;这就是中国广告广泛认同的社会价值;这就是中国广告和谐元素的本质所在。
链接:医疗广告整顿大事记
2005年3月7日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称,相关部门拟研究取消医疗广告。
2006年8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。
2006年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、国家工商总局发出“禁播令”,要求所有电台电视台自8月1日起,停播丰胸、减肥、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。
2006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从11月1日起,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性病、癌症、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。
2006年11月29日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,12月起全国暂停为医疗机构办理“医疗广告证明”。
2007年1月1日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实施。
采访现场:“管不好广告我更着急”
刘凡坦言,他所知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事例比报道的更严重
在接受本报采访之前,刘凡坦言,两会期间他没有接受过其他媒体的采访。
“我总觉得在两会期间,谈中国广告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。”刘凡说,不少代表和委员都反映广告问题,尤其对医疗广告提出了强烈的批评。“其实,我比大家更着急。因为医疗广告毕竟关系到民生,关系到千家万户,关系到社会的和谐。这个问题不处理好,我总觉得对不起广大人民群众。”
刘凡说,他也看到了最近一些关于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报道和事例,“说实在话,我得到的消息和例子远远比这些更严重。”他说,自己曾经收到一封信,写信人的亲人因癌症去世,欠了很多债。通过了解他得知,患者原来是在大医院治疗,大医院宣布无法治疗后,写信人看到了一则小广告,声称完全能够治好。结果,写信人倾家荡产,甚至举债为亲人治病。可最终人走了,钱也白花了。
刘凡告诉记者,收到这封信后,他也在深思。“这有我们监管不力的问题。可话又说回来,为什么你要信?但我也在思考,他不信这个医疗广告,又信什么呢?他面对的是即将离开的亲人,面对的是倾家荡产的结果,他也在做痛苦的选择。”刘凡认为,中国广告主要还是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健全,提高社会诚信力和道德。“这也是我们下定决心出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,以及药品广告等一系列办法的原因。通过法律来规范监管人的行为,规范广告主的行为,监管广告公司的行为,从而解决老百姓很多难题。”(马力 刘洋) |